: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2020年城关区科技计划项目及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组织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区委、区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新发展理念、新要求为指引,全面落实《城关区科技发展“十三五”规划》、《城关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城关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方案》等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年度科技计划及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作用,激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原则
项目组织要准确把握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导向,紧扣全区经济社会重大需求,在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科技创新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壮大骨干企业、解决民生难题,加强和改善科技供给;准确把握科技创新的改革重点,以科技计划为引导,努力在创新资源配置、创新绩效评价、创新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环节取得突破。
项目组织方式坚持统筹市场需求导向和政府目标导向,按照围绕创新链布局资金链的要求,采取公开征集方式,凝练各类科技项目;
项目支持方向坚持突出区域创新,以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切准科技计划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根据区域特点配置科技资源;
项目支持重点坚持突出企业主体,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实现传统产业现代化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项目组织形式坚持突出协同创新和产学研用结合,整合优质优势资源,瞄准全区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努力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
项目实施坚持突出绩效评价,突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型企业培育等绩效考核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区直单位,中央、省、市驻区单位,在城关区注册、税务关系在城关区税务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
(二)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单位在职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8岁。
(三)在城关区内的中央直属单位、省级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择优推荐,每大类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市级单位每大类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项目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推荐,集体申报。
(四) 申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诚实守信。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对外招商选资的创新类项目;
2.以企业为申报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4.产品或技术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相结合的项目;
5.针对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安全监管面临的重大问题,人群营养监测及营养相关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开展的科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项目;
6.针对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及产业链延伸补链环节,和创办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企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中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推广项目;
7.针对现有生态环境科研平台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及污染防治研究的项目;
8.针对残疾预防相关研究的项目;
9.针对人口健康水平、公共安全、质量发展、消防安全、防震减灾、科学普及、社会管理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和相关先进适用技术综合集成、示范应用的民生科技项目;
10.针对《城关区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崛起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围绕加快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循环、文化旅游、数据信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等特色生态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以及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的项目;
11.项目承担单位获得产业发展基金或得到银行贷款支持的项目。
(六)以下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项目负责人同期已主持一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或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已参与两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5.已列入区级科技计划的项目;
6.项目实施周期超过三年的项目、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企业经营异常或纳税信用评价不良的企业及纯贸易企业承担的项目。
三、申报指南
(一)科技项目
1.技术创新类
(1)电子信息
重点围绕“智慧城关”建设,实现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城市管理、平安建设、文化旅游、媒体传播的深度融合,支持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与云计算、新型智能终端等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2)生物医药
重点支持医疗关键技术优化及专用装置研制和产业化;植、介入材料及制品研制和产业化;生物药品、新型疫苗、诊断试剂等生物药研究;新型体外诊疗产品、远程诊断装备等技术开发;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现代化中药饮片、标准化中药提取物、现代创新中(藏)药、中药健康产品、道地药材精深加工等技术开发;生物农药、兽医生物制品及兽药等技术开发。
(3)新材料
围绕高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对新型材料的需求,支持新型功能材料与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的研发应用和延伸,以及记忆合金、稀土材料、锂电池正负极材料等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面向聚焦新型功能材料与复合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前沿新型材料等领域开展的研发。
(4)装备制造
重点围绕5G融合应用、智能控制等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支持轨道交通、智能制造、机器人、农用机械、重离子技术应用等领域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5)精细化工
重点支持有机合成原料、功能材料、分析测试剂、水处理剂、环保染料、颜料及涂料等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6)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新能源领域重点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技术和相关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节能环保领域重点支持高效节能、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成套设备、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生态治理与环境服务等领域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7)农业
围绕农业产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开展科技攻关研发、示范推广,侧重技术的实用性与创新性。重点支持新品种选育、种质创新关键技术、优良品种繁育、高效安全种植饲养、病虫害绿色防控、减施化肥农药增效技术、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与智能管理、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保鲜贮藏、节水灌溉、循环生态农业、园林绿化等。
(8)现代服务业
重点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空间信息服务、现代物流、软件外包、电子商务、增值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技术开发项目。
(9)创新平台
以提高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形成自有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为目标,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围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整合优化科技资源,提升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的培育孵化能力,创建或联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检测验证服务平台。
2.社会发展类
(1)软科学
①推进城关经济社会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对策研究:围绕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承接产业转移、培育新兴产业、提升第三产业等开展研究;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业、循环经济、小康村建设、精准扶贫、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研究;围绕区域教育均衡化发展、公共卫生管理、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完善、食品安全及疾病控制预警体系等服务民生社会热点问题研究。
②体制机制创新研究:建立企业为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研究;围绕强化协同创新和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协调发展的机制创新研究;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创新研究。
③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社会环境研究:围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创新激励机制和营造创新环境的对策研究;围绕创新创业的评价和导向等问题开展研究;围绕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等方面开展研究;围绕基于市场导向机制的新服务模式研究。
④对外开放合作对策研究:城关区对外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研究;城关区“走出去引进来”重点领域及产业链布局研究;城关区对外合作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政策研究。
(2)医疗卫生
重点支持针对影响群众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临床诊疗技术应用研究项目;支持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二)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重点支持满足以下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1.人才条件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是指已入选国家 “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甘肃省领军人才”、“兰州市领军人才”、“兰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3)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类型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4)创新创业人才,一般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条件限制)
2.团队条件
(1)所从事领域符合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行业重点需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发展规划。
(2)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3)具有承担国家、省市区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项目条件
(1)项目应当具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
(2)项目符合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区主导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
(3)项目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四、申报时间
2020年1月15日—3月30日
五、申报说明
1.申报网址::http://61.178.65.12/
2.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中央、省、市驻区单位由各单位科技处统一在系统中提交推荐申报)。
3.材料要求
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兰州市城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附项目附件一并提交。项目附件包括: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纳税信用评价信息、项目组成员工作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产学研合作协议、查新报告、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临床批文、环保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项目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原件以备审核。
申报受理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通渭路1号房地产大厦26楼,2602室
申报咨询电话:0931-8436728
技术支持电话:18993060282
项目受理联系人:
(1)电子信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农业、医疗卫生类:高洁
(2)精细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软科学类:杜若平
(3)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类:陈学良
2020年度区科技项目申报QQ群:930466740
兰州市城关区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